致校长的一封信

时间:2023-04-12 01:40:29
致校长的一封信

致校长的一封信

在日常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,大家对书信都不陌生吧,书信是一种应用文体,是人们普遍使用的一种交际工具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信感到非常苦恼吧,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致校长的一封信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
致校长的一封信1

尊敬的李校长:

您好!我是北台小学六年三班的姜佳成。在北台六年的学习和生活使我明白做一名“北台人”是非常骄傲与自豪的。北台的养成教育,北台的“好习惯,好生活”会使我们有一个美好的未来。也因为北台对我的影响,使我养成了爱读书的好习惯。直到目前为止,我已读过《史记》《资治通鉴》《福尔摩斯》等许多中外名著。还订阅了《小读者》《儿童文学》《漫画》各类杂志十几种。

但现在让我苦恼的是家里的藏书有很多已经不适合我的年龄了。但扔了还可惜,不扔,再买书也没有地方放了,后来我想了一个好办法。那就是举办一个书市,可以叫做“北台小学书市”或“跳蚤书摊市场”。

活动内容:同学们把不适合自己年龄的书拿出来和其他同学互换,或以最低价一至两元钱出售。让图书到另一个同学那里再次得到利用,这可是两全其美啊!我们学校主张养成教育,这不就是实效吗?久而久之,校园里就会形成一种读书的习惯,一种北台特有的读书风气。做为08届毕业生,我很愿意开起这第一把锁,成为此次活动的倡议者。象火炬传递一样,图书在每一个人手中传递。我相信,那必将成为北台小学一道亮丽的风景线。(注:也完全可以推广到全市中小学)

活动时间:XXXX年4月2日,世界读书日。

活动方式:可以互换图书, ……此处隐藏10488个字……高一开始填表就是‘土家族’。以前都不用填表的。”中国有句古话:不知者无罪。目前何川洋的父母和相关人员都已经受到了有关方面的惩处,这足以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,倘若再去牵连这个无辜的“不知者”就有些过了。

否则,它和我国古代罪深恶极的“株连九族”也就没有什么两样了。其次,从法律的角度透视“何川洋事件”,北大给予他的“处分”也太严厉了。其父母通过非法手段更改了儿子的民族属性,目的是为了获取高考加分的机会,但是却被及时发现和制止,并未形成事实。况且,何川洋以原始分659分当选重庆文科状元,足以让北大垂青。如果有人把这一行为比喻为犯罪,那么在法律上它也只能属于“犯罪未遂”。

按规定,刑事责任是:对于预备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法律对于预备犯尚且能够从轻处罚,北大又为何要硬生生地将才华横溢的何川洋拒之门外呢?再者,在此事件上,就算何川洋稍有不当之处,对于这位有才之人,北大也应包容他。说到“包容”,我自然就会想到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提出的“兼容并包,思想自由”的主张。

同时也想起了一则历史故事:春秋时期,辅佐齐恒公成就一代霸业的著名宰相管仲,当年曾因帮助齐恒公的哥哥争夺君权,差点犯下杀君之罪。恒公完全能杀他灭口,但他却以宽大的心胸包容了管仲,使管仲忠实地效劳于自己。今天,面对高考取得高分的何川洋,希望作为中国最高学府,许多莘莘学子心目中的圣地——北大能够作出表率,拥有恒公一样宽广的胸襟,接纳他,欢迎他,拥抱他,相信在这一事件中成长起来的何川洋一定会心怀感激,好好学习,全心全意回报社会。

最后,我再一次恳请校长伯伯三思,批准何川洋成为北大的一分子!

祝北大桃李满天下!

祝校长伯伯身体健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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